2011年1月14日 星期五

肺癌治療疫苗 進入第三期人體臨床試驗

第二及第三期肺癌患者即使接受手術切除腫瘤,5年後仍會有70%至80%的復發率;第一期肺癌患者也有30%的復發率,使得研發肺癌治療疫苗以防止復發,成為醫學界的發展方向。

目前肺癌治療疫苗在國外已完成第一及第二期試驗,結果發現可以降低肺癌病患1/4的復發風險,第三期跨國人體臨床試驗將首度在台灣收案,由台大醫院負責。

台大醫院昨日與正在進行肺癌治療疫苗研發的葛蘭素史克(GSK)藥廠簽約合作成立臨床研發中心。

台大醫學院院長表示,肺癌治療疫苗利用癌細胞表面抗原做成疫苗,稱為「MAGE-A3抗原特異性免疫療法」,結合了特定的佐劑系統與一種稱為MAGE-A3的腫瘤特異性癌症抗原製成疫苗,主要使用在第一到第三期非小細胞肺癌病患身上。

 醫師指出,病患需先接受檢測是否有MAGE-A3抗原,如果「有」,在經手術切除腫瘤後,就可以接受此治療方法。

第三期的非小細胞肺癌治療疫苗臨床試驗研究預計在全球收案2270人,台灣預計收案25人,目前已收案23人,預計第三期跨國人體臨床試驗,需要5年的時間才能知道結果。


資料來源   自由